芜湖市司法局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情况一览表(2022年)-九游会真人第一品牌
|
||||||
序号 |
权力事项 |
廉政风险点数量 |
表现形式 |
等级 |
防控措施 |
责任人 |
1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 |
2 |
1.受理环节:受理申请人提供的不真实的申报材料; |
低 |
1.严格审查资格条件,事先公布执业核准条件; |
律师工作科负责人及承办人员 |
2.办理环节:对不具备执业资格的人员进行核准; |
低 |
2.执业人员名单报省司法厅备案并公示 |
律师工作科负责人及承办人员 |
|||
2 |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
3 |
1.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进行处罚的; |
低 |
1.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工作相关业务流程进行自查、规范,努力发现问题并及时改正,建立基层法律服务所行政处罚流程图,明确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时限、程序等; |
律师工作科负责人及承办人员 |
2.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
低 |
2.定期对制度机制进行自查、评估,对出现制度缺失的情况及时加以完善; |
律师工作科负责人及承办人员 |
|||
3.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进行处罚的; |
低 |
3.加强《行政处罚法》及有关行政处罚规定学习,提高执法能力; |
律师工作科负责人及承办人员 |
|||
3 |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
3 |
1.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进行处罚的; |
低 |
1.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工作相关业务流程进行自查、规范,努力发现问题并及时改正,建立基层法律服务所行政处罚流程图,明确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时限、程序等; |
律师工作科负责人及承办人员 |
2.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
低 |
2.定期对制度机制进行自查、评估,对出现制度缺失的情况及时加以完善; |
律师工作科负责人及承办人员 |
|||
3.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进行处罚的; |
低 |
3.加强《行政处罚法》及有关行政处罚规定学习,提高执法能力; |
律师工作科负责人及承办人员 |
|||
4 |
对律师事务所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
3 |
1.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进行处罚的; |
低 |
1.对律师事务所管理工作相关业务流程进行自查、规范,努力发现问题并及时改正,建立律师行政处罚流程图,明确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时限、程序等; |
律师工作科负责人及承办人员 |
2.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
低 |
2.定期对制度机制进行自查、评估,对出现制度缺失的情况及时加以完善; |
律师工作科负责人及承办人员 |
|||
3.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进行处罚的; |
低 |
3.加强《行政处罚法》及有关行政处罚规定学习,提高执法能力; |
律师工作科负责人及承办人员 |
|||
5 |
对律师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
3 |
1.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进行处罚的; |
低 |
1.对律师管理工作相关业务流程进行自查、规范,努力发现问题并及时改正,建立律师行政处罚流程图,明确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时限、程序等; |
律师工作科负责人及承办人员 |
2.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
低 |
2.定期对制度机制进行自查、评估,对出现制度缺失的情况及时加以完善; |
律师工作科负责人及承办人员 |
|||
3.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进行处罚的; |
低 |
3.加强《行政处罚法》及有关行政处罚规定学习,提高执法能力; |
律师工作科负责人及承办人员 |
|||
6 |
对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
3 |
1.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进行处罚的; |
低 |
1.对公证机构及公证员管理工作相关业务流程进行自查、规范,努力发现问题并及时改正,建立律师行政处罚流程图,明确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时限、程序等; |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负责人及承办人员 |
7 |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备案 |
2 |
1. 对律师协会报送的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审查不严而进行备案。 |
低 |
1.对律师执业审核业务流程进行自查、规范,努力发现问题并及时改正,建立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办理时限、程序等; |
律师工作科负责人及承办人员 |
2. 对律师的执业行为监管不力或怠于履行监管职责的; |
低 |
2.定期对制度机制进行自查、评估,对出现制度缺失的情况及时加以完善; |
律师工作科负责人及承办人员 |
|||
8 |
法律职业资格认定审核转报 |
1 |
1.毕业证的审核不严格; |
低 |
1.依法调查取证 |
律师工作科负责人及承办人员 |
9 |
司法鉴定机构及司法鉴定人执业审核转报 |
3 |
1.受理申报人提供的虚假材料; |
低 |
1.定期对制度机制进行自查、评估,对出现制度缺失的情况及时加以完善; |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负责人及承办人员 |
2.申报人不符合相关规定,未严格审查; |
低 |
2.加强制度学习,强化制度执行力; |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负责人及承办人员 |
|||
3.不按规范进行变更、注销; |
低 |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接受教育,坚定信念,避免受到外界的影响,认真履行职责; |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负责人及承办人员 |
|||
10 |
公证员执业及公证员棉质审核转报 |
3 |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超过法定期限作出同意公证员执业转报的; |
低 |
1.对公证员执业申请的受理、审批业务流程进行自查、规范,努力发现问题并及时改正,建立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办理时限、程序等; |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负责人及承办人员 |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作出同意公证员执业转报的; |
低 |
2.定期对制度机制进行自查、评估,对出现制度缺失的情况及时加以完善; |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负责人及承办人员 |
|||
3.未严格审查申报材料造成纠纷的; |
中 |
3.加强制度学习,强化制度执行力; |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负责人及承办人员 |
|||
11 |
公证机构设立审核转报 |
3 |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超过法定期限作出许可转报的; |
低 |
1.加强对经办人员思想教育,增强其抵御风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负责人及承办人员 |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作出准予许可转报的; |
低 |
2.强化处室负责人复核制,通过查看原始申报材料等方式,复查审核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负责人及承办人员 |
|||
3.擅自增设、变更公证机构设立、变更登记核准程序或条件的; |
低 |
3.严格问责,做到“谁审核、谁负责”,一旦出了问题,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负责人及承办人员 |
|||
12 |
律师事务所及其分所设立审核转报 |
3 |
1.不按照法定条件、程序处理律师事务所及其分所设立申请,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告知申请人有关的权利义务或超过法定期限作出许可转报的; |
中 |
1.对律师事务所及其分所设立审核受理业务流程进行自查、规范,努力发现问题并及时改正,建立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办理时限、程序等; |
律师工作科负责人及承办人员 |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作出准予许可转报或未严格审查材料作出不当许可转报的; |
中 |
2.定期对制度机制进行自查、评估,对出现制度缺失的情况及时加以完善; |
律师工作科负责人及承办人员 |
|||
3.对律师事务所及其分所的执业行为监管不力或怠于履行监管职责的; |
低 |
3.加强制度学习,强化制度执行力; |
律师工作科负责人及承办人员 |
|||
13 |
律师执业审核转报 |
3 |
1.不按照法定条件、程序、时限、形式处理律师律师执业申请,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告知申请人有关的权利义务或超过法定期限作出许可转报的; |
中 |
1.对律师执业审核业务流程进行自查、规范,努力发现问题并及时改正,建立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办理时限、程序等; |
律师工作科负责人及承办人员 |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作出准予许可转报或未严格审查材料作出不当许可转报的; |
中 |
2.定期对制度机制进行自查、评估,对出现制度缺失的情况及时加以完善; |
律师工作科负责人及承办人员 |
|||
3.对律师的执业行为监管不力或怠于履行监管职责的; |
低 |
3.加强制度学习,强化制度执行力; |
律师工作科负责人及承办人员 |
|||
14 |
申请法律援助审核 |
2 |
1、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或者拒绝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的; |
中 |
1、公示受理条件、严格审查受理程序规定。 |
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及承办人员 |
2、在法律援助的监督管理工作中,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行为的; |
中 |
2、定期对制度机制进行自查、评估,对出现制度缺失的情况及时加以完善。 |
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及承办人员 |
|||
15 |
基层法律服务所核准登记 |
2 |
1.受理环节:受理申请人提供的不真实的申报材料; |
低 |
1.严格审查资格条件,事先公布执业核准登记条件; |
律师工作科负责人及承办人员 |
2.办理环节:对不具备执业资格的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核准登记; |
低 |
2.执业机构名单报省司法厅备案并公示 |
律师工作科负责人及承办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