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主要负责人解读:姜明:《安徽省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九游会真人第一品牌

发布时间:2022-04-28 11:50信息来源: 芜湖市司法局阅读次数: 字体:【  】
4月27日上午,省司法厅召开《安徽省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新闻发布会。厅党委书记、厅长姜明出席发布会,介绍、解读《行动方案》相关情况。 

一、背景依据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创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法治化是前提,也是保障。为认真贯彻落实2月7日全省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大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创建一流营商环境的意见》,按照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求,对标学习借鉴沪苏浙和深圳、青岛等地做法,着力解决我省法治化营商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环节综合施策,省司法厅牵头起草了《行动方案》,征求了相关省直单位、企业、行业协会、专家代表意见,并结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最新要求,修改完善《行动方案》,明确指导思想、方法路径以及目标要求,提出“全国工商联‘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中法治环境指标水平跻身全国第一方阵,第三方调查市场主体满意度高于95%”总体目标。

二、主要内容

为充分发挥法治对营商环境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重点实施10项行动。

一是依法推进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行动。总结芜湖试点经验在全省予以推广,打造公共政策兑现网上超市,建立政府合同协议、行政承诺“全生命周期”监管体系,力争2022年底前公共政策兑现各类存量问题基本解决,并建立常态化长效兑现机制。

二是促进市场公平竞争行动。进一步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着力强化反垄断,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加强营商环境领域前瞻性立法,清理废除妨碍依法平等准入和退出的规定做法,落实民间资本准入平等待遇。

三是维护市场主体权益行动。认真落实包容审慎的市场监管规定,对新业态新模式坚持监管规范和促进发展并重,及时补齐法规和标准空白。探索在有关行业领域依法建立授权委托监管执法方式,落实并拓宽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予处罚清单,积极开展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工作。

四是知识产权保护行动。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规制度,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系列专项活动,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工作,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衔接机制,积极推进长三角区域知识产权保护行政执法协作和司法保护协同,切实打通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全链条。

五是违法行政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扎实推行“综合查一次”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坚决整治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逐利”执法、机械执法、过度执法、“钓鱼”执法和涉企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等问题。对普遍性问题实行专项整治,对久拖不决、情况复杂问题重点督办、逐案解决,依法稳妥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六是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排查化解攻坚行动。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采取异地办理、提级办理、疑难复杂案件挂牌督办、领导包案化解等方式,全力解决六大类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到2022年10月底前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息诉息访率达到90%以上,“进京访”“来省访”“重复访”力争基本息访。

七是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行动。组织开展“人民调解为人民、全力护航二十大”专项活动,集中力量化解一批典型、突出的矛盾纠纷。持续推进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和能力建设,确保商会人民调解成功率在全国保持领先水平。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和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动“万人成讼率”下降至合理区间。

八是涉企案件检察监督治理行动。畅通公、检、法涉企案件立案渠道,坚决克服和杜绝司法地方保护行为。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探索建立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督促企业依法践行承诺、合规守法经营。全面推进涉经济犯罪案件“挂案”清理,认真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九是“江淮风暴”巩固提升行动。持续以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债务案件为重点,着力推进执行集中攻坚,不断提升合同执行效率、效果。慎重使用“查、冻、扣”等强制性措施,对能“活封”的财产尽量不进行“死封”。建立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完善切实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确保市场主体及时实现合法权益。

十是法律服务进万企行动。组织全省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进企业,通过成立律师服务团、完善法律顾问制度、组织“法治体检”、搭建律师事务所对接企业法律服务平台等方式,确保至少1名律师帮扶1家企业,每名律师每年联系企业开展深度法律体检至少1次,为企业常态化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实现涉企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

三、特色亮点

《行动方案》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结合我省近年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效做法,具有三个方面特点。

一是突出法治思维。紧扣营商环境中的法治化内容,强化政府的法人主体意识和诚信契约精神,把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贯彻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个环节,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是注重企业视角。以市场主体评价和感受为第一衡量标准,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的需求,从准入准营、营商办事、权益保护、纠纷化解、服务监管等方面综合施策,把权放到位、事管到位、法律服务提供到位,切实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满意度。

三是体现安徽特色。紧盯制约和影响我省营商环境建设的瓶颈问题,认真落实“一改两为五做到”要求,统筹实施公共政策兑现、政府履约践诺、违法行政行为集中整治、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江淮风暴”等我省创新工作举措,打造创建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安徽样板。

四、保障措施

《行动方案》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和落实。我们将压紧压实各有关单位主体责任,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行动落地见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省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协调小组,明确每个行动的牵头单位和参加单位,建立常态化工作推进机制,定期调度行动方案推进落实情况。

二是注重统筹联动。专项行动牵头单位进一步细化目标和措施,明确责任和时限,有序推进实施;参加单位主动作为,尽职尽责,切实帮助市场主体解决各类问题。

三是严格督导考核。将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效作为法治建设督察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内容,对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行动任务的实行扣分,同时把区域法治化营商环境满意度作为法治建设满意度第三方测评的重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