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司法局关于全面贯彻落实“双招
双引”的实施意见
芜司办〔2021〕6号
各县(市)区司法局,三山经开区,局属事业单位,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局机关各科室,芜湖经开区分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双招双引”工作部署,深入推进“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布局,坚持把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融入到重点项目建设、生态环境建设、营商环境建设以及精准扶贫等各个领域,有效发挥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等职能,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治保障,现就全面贯彻落实“双招双引”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推进法律服务转型升级,为“双招双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围绕全市法律服务优化升级的目标,着力推进专业化、信息化、规范化、正规化的“四化”建设。选拔优秀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根据不同法律服务需求,组建专项法律服务团队,为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工作提供专业化、全方位、跟踪式的优质高端法律服务。有序推进工业园区、中小企业、重点民营企业设立法律顾问,常态化推进“法治体检”,帮助企业排查化解法律风险。充分利用“12348法网”和“12348”服务热线等,准确对接多样化、差异化的企业需求。深入推进司法行政“放管服”改革,着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现“网络、热线、实体”融合,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提档升级。
二、加强改进审查工作模式,为“双招双引”夯实法治保障基础
加快涉企政策审核,聚焦科技创新、新型基础设施、关键产业发展等领域,开辟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绿色通道,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对疑难法律问题,组织专家协助审核,高效出具法律意见。积极开展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确需修改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时督促起草部门按照规定程序修改。加强全市招商引资合同履约监管,规范招商引资合同备案流程,准确录入招商引资合同信息。全面督促合同中政府方积极履行合同义务,信守招商承诺,切实保障合同的全面履行,确保招商引资合同履约监管流程规范化。
三、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为“双招双引”构建优良营商环境
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严格公证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充分运用现有的信用信息双公示平台、政务公开网、事中事后监管平台等载体,实现各级行政执法主体、依据、权限、程序、结果等统一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采取抽查涉企执法案卷、检查网站公示页面等方式,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要求整改,督察情况形成通报并向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发布。及时受理、处理企业投诉,严格禁止无法定依据或者未经法定程序,避免随意执法和执法的畸轻畸重,影响、阻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执法行为,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四、全力服务平安芜湖建设,为“双招双引”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深入开展涉企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活动,特别是对开发区、集中区等企业密集的区域要分片包干逐一联络,主动上门排查。动员区域内企业人民调解组织、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商会调解组织等积极参与企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充分发挥全市各人民调解组织和司法所职能作用,及时受理并调解涉企矛盾纠纷,指导镇(街)、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参与中小微企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强化基础摸排和情报信息搜集研判,做到预警在前、防范在先,边调解边宣传,引导企业、员工通过正当渠道反映诉求,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双招双引”营造浓厚法治环境
开展“招商引资、招才引智”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持续做好“法律进企业”“以案释法”等工作,将《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纳入“八五”普法内容。广泛宣传与“双招双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深化法治县(市)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为“双招双引”工作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引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增强法治意识,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维权能力。组织普法讲师团成员、普法志愿者、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等普法工作者,深入工业园区、厂矿企业,聚焦企业关注的法律热点问题开展法治宣传,助力企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