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普法】为了1毛钱短信退订费,75岁大爷将通讯公司告上法庭……-九游会真人第一品牌
发布日期:2023-05-08 15:21
来源:安徽普法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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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订短信被收0.1元话费,消费者状告通讯公司
前段时间,孔大爷收到了某通讯公司的短信:“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根据税务评级,我行已为你的企业预授1260000元备用金,随借随还,转接人工回复1,咨询办理回复2,退订回复t。”为了不再被类似短信骚扰,孔大爷回复“t”进行退订,因此还支出0.1元短信费,这让孔大爷气愤不已。
双方和解,通讯公司道歉并承担0.1元话费
原告孔大爷认为,某通讯公司的行为严重侵害了自己的私生活安宁,同时侵害了他的财产权,要求维权。
被告某通讯公司则辩称,自己受银行委托发送上述信息,但愿意给孔大爷赔偿并书面道歉。
鉴于某通讯公司认错态度诚恳,最终孔大爷同意调解。日前,某通讯公司已书面道歉并为孔大爷充值0.1元话费。
法官:破坏“私人生活安宁”可被认定为侵害隐私
我国《民法典》将“生活安宁“纳入隐私权,不只是在文字上完善了隐私的定义,实际上进一步丰富充实了隐私权的内涵和适用保护范围。这意味着,侵害隐私不仅局限于此前人们熟知的各种非法侵入、获取、泄露个人“私密空间、私密活动和私密信息”的行为,其他任何可能滋扰、破坏“私人生活安宁”的社会现象都可以被认定为侵害隐私。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